可以作为婚外情证据有哪些? |
分类:从业心得 时间:(2016-11-04 03:51) 点击:144 |
可以作为婚外情证据有哪些?1、书证。例如,对方和小三之前的信件或者是邮件;婚外情败露后,对方写下的认错书或是悔过书;夫妻讨论婚外情时,一方对于婚外情认可的相关信件或是邮件等。这些证据,均是以书面所表述的内容来证明婚外情时是的存在。 2、物证。例如,对方与第三者亲密的照片,对方与第三者一起旅行乘坐飞机或是酒店开房的相关票据,电话的通话详单等。这些证据是对过去已经发生湿湿的客观反映,不受行为人主观意志的影响,因此,该证据效力较高,容易被法院采信。 3、视听资料。例如,对方与第三者在公共场所亲密的录像,对方承认自己存在第三者的相关录音等。法院对于婚外情的认定,一般要求提供过错方与第三者次年在长期稳定的共同生活记录。如果录像只是有单独的一两次的记录,并不能证明双方就存在这种稳定和长期的关系,因此,对于录像,法院一般要求提供连续的20天以上的记录,棉短录像中最好有日期的记载,方便法院认定。另外,录像的地点且不可以选择在第三者的家中,否则有可能因为取证途径不合法或是银帆他人隐私,征集到法院认可,如果选择在公共场合或是自己家中录像,原则上不存在证据不合法的问题 。 证人证言。过错方无论是重婚,还是同居,都会需要一个长期居住的居所。共同居住在这个场所内的其他人,一般对于双方的情况会有所了解。只等提醒的是,离婚诉讼中i,提供给对方存在婚外情的直接证据是非常困难的。如果提交的大部分征集是间接的证据,彼此又不能形成证据链的话,法院对婚外情也是很难认可的。。所以当事人真的无需花太多时间和经历,去收据对方婚外情的证据,因为最后很有可能是得不偿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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